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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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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的通知
2017-06-08 10:52  

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,省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项时间为每年1月、6月、9月份。请在2017年6月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,将结项材料一式三份连同论文原件于2017年6月19日下午4时前报送到学科办(办公楼216室,电话:8577778),初审后统一报送。

填写结项鉴定材料时请注意:

1、结项鉴定申请书请使用修订的新版,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(http://kxghw.hebnews.cn/)“下载专区”中下载。

2、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,凡未在项目研究成果上署名者,在结项证书中不再列为项目组成员。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。

3、提交成果简介电子版。成果简介电子版分为两部分: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姓名;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、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、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。成果简介电子版使用WORD文档编辑,以“项目批准号+姓名+项目名称”命名。

4、在向学科办报送纸质材料前,请填写附件:省社科规划结项报送汇总表,已发QQ群里,请自行下载,连同成果简介电子版发送到QQ:1372098908,主题请注明“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材料”。

建筑与艺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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