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与艺术学院特色课程建设措施办法

发布日期:2017-07-14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建筑与艺术学院特色课程建设措施办法

一、主要目的

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焕发教师教学激情,全面提升教师业务水平,营造良好教与学的环境和氛围,创建学院特色精品课程。

二、主要形式

以组织开展特色课程建设为主要内容,并以此为抓手,全方位带动我院教学的各项工作。

三、实施细则

1、申请特色课程的基本原则

1)突出专业特色

2)突出人才培养理念的创新性

3)突出设计教学特点(强调师生交流与互动、强调创新性、实践性和动手能力等)

2、参与方式

1)每个系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,推荐一个教学团队参加一门特色课程建设活动,不推荐的则视为自动放弃,名额将随之转移给其他系。

2)每个教学团队不少于两人,且明确一名主讲教师。

3、实施步骤

1)教学团队提交特色课程建设申请表

2)提交课程基本材料,主要包括:特色课程建设整体规划、课程大纲、教学日历、教案、讲稿、课件、教材(参考书)及公开选拔课的授课内容。

3)所有申请特色课程的团队进行全院范围的公开选拔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
1)以PPT的形式将特色课程建设整体规划进行汇报说明;

2)选择一节最能体现该课程特色或成果的课时,进行面向全院的约20分钟的公开授课。

4)选拔结束后,由评委综合评议,推荐一门课程作为本年度学院特色课程进行重点建设。

5)特色课程每两年评选一次。

4、资助方式

1)每个参加选拔的教师团队一次性奖励20分,团队补助100个教分。

2)推荐为学院特色课程的教师团队,将视其建设情况资助24万元,主要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费、观摩、调研费、教具、模型的材料及制作费、课程录像及编辑制作、成果展出等费用,按照课程的建设及进展情况分两个阶段资助。对达成预定目标较好,且有培养前景的项目持续重点扶植,争取省级教学成果奖。

5、建设与验收

1)学院特色课程的建设要参照省级精品课的相关要求,将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有机结合,积极引导教师将教学实践活动转化为教学研究项目,并形成一定水平的教学成果。

2)在实际授课过程中,按照建设规划,选择课程关键节点,进行全程录像并编辑制作,形成视频教学共享资源。

3)课程的建设周期为两年,一年后应以ppt形式向学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,以确定是否进行二期资助。

四、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建筑与艺术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-12-22